一、主要职责
组织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;管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,承担气象行政复议、应诉、相关气象行政许可等工作;组织学习、宣传、普及法律法规;组织协调气象行业管理工作;负责气象标准化管理工作;负责气象科技服务政策研究、指导和咨询;承担雷电灾害防御的管理工作。
二、部门领导
吴晓荃 处长
官义明 副处长
陈嬴禧 二级调研员
三、联系电话
0591-83357876